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哪几类?(安监人员回答)
答案:共七类,包括:
(一)特大火灾事故;
(二)特大交通安全事故;
(三)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;
(四)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;
(五)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;
(六)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;
(七)其他特大安全事故。
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自( )起施行。( )
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自( )起施行。
"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、财产安全",这是国务院《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的立法目的( )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,发生特大安全事故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
制定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的目的是什么?(管理人员回答)
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确定的有关行政责任人,不包括()。
为了有效()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、财产安全,制定《国
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规定,()以任何形式、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、易爆、有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,本地区发生特大
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第十九条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。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( )天内完成。